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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

一、引进类别、岗位和条件

(一)高层次人才岗位

高层次人才引进分为全职引进和非全职引进。其中,全职引进设第一层次、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3个层次岗位。非全职引进设讲座教授岗位。

基本条件: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、团结、协作精神,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,且身心健康。

第一层次岗位引进条件:

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;或其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海内外一流科学家。

第二层次岗位引进条件:

国家“千人计划”入选者、“万人计划”领军人才、“长江学者”特聘教授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、“973计划”项目首席科学家、国家级教学名师;或近5年国家奖一等奖前三名、二等奖第一名获得者;或其他具有广泛学术影响力的海内外科学家;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(人文社会科学类可适当放宽)。

第三层次岗位引进条件:

国家“青年千人计划”入选者、“万人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、青年“长江学者”、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、“973计划”青年科学家;或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《Science》或《Nature》发表学术论文,并有较高的引用率;或其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海内外青年人才;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(人文社会科学类可适当放宽)。

讲座教授岗位引进条件:

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,取得国际公认的学术成就,在海外知名大学、研究机构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;聘期内每年到岗工作不少于2个月。

(二)优秀青年人才

基本条件: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、团结、协作精神;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;身心健康。

教授层次招聘条件:

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青年专项入围会评但未入选者;或青年“泰山学者”、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;或近3年在本学科领域国际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,并有较高的引用率;或其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海内外青年人才。一般应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国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(人文社会科学类可适当放宽)。

副教授层次招聘条件:

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青年专项入围会评但未入选者;或近3年在本学科领域国际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,并有较高的引用率;或其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海内外青年人才。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(人文社会科学类可适当放宽)。


二、待遇及工作条件


人才类别


生活待遇

科研启动及学科建设经费

工作条件


高层次人才

第一层次岗位


1.安家费和购房补贴360万

2.聘任教授一级岗位,薪酬标准每年100-150万

3.安排配偶或子女工作

配备充足的科研启动及学科建设经费

1.协助组建学术团队

2.单列研究生招生指标

3.提供充足的实验办公用房


第二层次岗位


1.安家费和购房补贴260万

2.聘任教授二级岗位,薪酬标准每年60-100万

3.安排配偶工作,协助办理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

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类300-800万

人文社会科学类100-300万

1.协助组建学术团队

2.单列研究生招生指标

3.提供充足的实验办公用房


第三层次岗位


1.安家费和购房补贴160万

2.聘任教授四级或三级岗位,薪酬标准每年40-60万

3.协助安排配偶工作,协助办理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

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类100-300万

人文社会科学类30-50万

1.协助组建学术团队

2.单列研究生招生指标

3.提供必要的实验办公用房


讲座教授岗位


1.经费每年10-30万

2.在校期间免费提供公寓式住房一套


1.单列研究生招生指标

2.提供必要的实验办公用房


优秀青年人才

教授层次


1.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共40万元;

2.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及支付方式,薪酬标准每年25-30万元。

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类30-100万元,人文社会科学类10-30万元

1.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,单列研究生招生指标

2.提供必要的实验室、办公用房等其他教学科研条件


副教授层次


1.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共20万元;

2.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及支付方式,薪酬标准每年20-25万元。

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类10-20万

人文社会科学类5-10万

1.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,单列研究生招生指标

2.提供必要的实验室、办公用房等其他教学科研条件

注:引进人才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及薪酬待遇均为税前金额;实际税额按国家有关规定扣除或减免。